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留學咨詢資訊 - 於小蘭的於小蘭檔案

於小蘭的於小蘭檔案

於小蘭,51歲,因涉嫌犯貪汙罪,於2008年4月29日被逮捕。同年165438+10月17,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1999年9月至10年9月,於小蘭利用其擔任北京市第壹清潔車輛廠(以下簡稱壹清車輛廠)財務科科長的職務便利,負責壹清車輛廠及其下屬北京振環貿易公司(以下簡稱振環公司)的財務工作,夥同壹清車輛廠廠長唐(已故)將本單位申請的購車款及振環公司公款轉移。

此外,2006年4月至6月5438+00期間,於小蘭利用擔任北京壹清環境衛生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壹清集團)總會計師的職務便利,負責壹清集團及其子公司北京東村垃圾處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村公司)的財務工作。公司合並重組為北京市環境衛生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期間,東村公司賬戶內公款為* * *。

於小蘭辯稱,她在購買涉案房產時並不知情,也不存在與唐合謀侵吞被指控的238萬元購房款的行為。對於東村公司公款3600余萬元,於小蘭聲稱是表外資金。事發時審計工作尚未結束,所以她沒有上報,也沒有刻意隱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