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聘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品行良好;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職業資格、專業(執業)資格和技能要求;
4.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符合用人單位具體招聘條件。
(二)不符合註冊條件的。
1.黨紀、行政處分未解除;
2.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審查的;
3.因參加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違紀滿5年的;
5.被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未滿5年的;
6.軍人;
7.在全日制高校就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8.就業後會與相關人員形成回避關系。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被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