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聘範圍和條件
1,熱愛本職工作,政治素質高,遵紀守法,品行良好,有職業道德;
2.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學歷要求:高中起點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4.年齡要求:30歲以下(1989 65438+10月1後出生);
5.招聘計劃要求:護理專業人員60名;並已取得護士資格證或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6.不得招聘受過刑事處罰、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正在就讀的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生,以及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二、招聘方法
參加編外人員的報名和考試。
三、錄取方式
1.編外人員考試考核結果公布、錄取結束後,按編外人員招聘考試考核結果依次錄取護理人員。
2.根據棄權或取消資格的結果進行補充;
3.所有材料必須真實。如發現有虛假者,取消資格。
第四,培訓周期
培訓周期為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