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電話備案
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辦理異地病歷,異地病歷開始日期為申請人電話掛號日期;
申請人應當自電話掛號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提交所需的異地就醫申請材料,提交方式可以是現場提交、傳真提交、特快專遞提交。
電話:0519-12333
3.擴展:
異地居住證明包括居住證、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租房合同、當地居委會或村委會提供的居住證明、在職人員提供單位異地工作證明等。這可以證明他們住在不同的地方。
跨省異地就醫,就醫地目錄,起付線封頂線,參保地支付比例。直接結算報銷回參保地可能會因為各地目錄的差異而待遇不佳,這很正常。
備案時,直接在就醫地市或省備案。參保人員可根據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條件,選擇異地就醫開設的跨省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
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