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未按計劃遞補的崗位,由用人單位逐級上報並重新備案,由總政治部幹部部在軍事人才網統壹發布第二次招聘信息。除第壹輪體檢、政審、綜合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外,其他考生可憑招聘考試有效成績報考符合相應條件的復錄崗位。
總政治部幹部部按照規定的比例和要求,確定入圍復錄名單。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選擇和確定擬招聘的人選。未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的考生,取消應聘資格。
擴展數據:
未被征集執行冠狀病毒病防治任務的文職人員、非現役公務人員、社會就業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在符合條件的基礎上,可在公開科目考試中獲得5分。
其中,軍人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的配偶和子女,累計得分不超過15分;
現役軍人、當年退役軍人、因公犧牲軍人、轉為文職人員的現役幹部的配偶、子女總分不超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