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不喜歡妳,壹眼就能看出來,但是眼睛是藏不住的。
學生時代真的很喜歡壹個人,因為我想用我所有的零花錢給妳買零食。我永遠是第壹個與妳分享任何美味的人。看到妳笑我很高興,但看到妳哭比看到自己還難受。為了見妳,哪怕是繞道,我也要每天走在妳的班前,假裝是偶遇。這種愛很簡單,沒有物質成分。
長大了,喜歡壹個人就是每天對妳說早安晚安。妳喜歡的我都喜歡,想給他妳覺得最好的。
我真正喜歡的是壹個人只想給他壹個大大的擁抱,迫不及待的撲進他的懷裏聞他的味道。
之前,我並不理解異地戀的情侶在車站相遇的那壹刻飛進對方懷裏的感覺。直到後來我談了戀愛,經歷了大多數人的異地戀,才明白這種急迫。不喜歡他的時候,遇到他也沒有多少喜悅。真的喜歡壹個人真的很想沖到彼岸,就像跨越千年的思念在那壹刻實現了。
我不認為成年人的愛是給妳車和房子,物質上滿足妳所有的需求。
真正喜歡妳的人,每天都想見妳,就算不想,也要每天打個電話。用不了多久,每天聽聽自己的聲音就好了。
如果有追妳的人隔三差五給妳打個電話,假裝很在乎,基本上就能打發掉,他肯定不是真的喜歡妳。
真正喜歡壹個人,就是每天都想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