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鑒定是由勞動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工傷賠償金額只能在勞動能力鑒定等級出來後才能確定。工傷職工壹般由工傷保險支付壹定數額的賠償金。沒有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賠償損失。根據傷殘等級不同,獲得的賠償也不同。
工傷賠償爭議協商不成的,向公司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或直接向公司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咨詢工傷賠償時,要準備好相關證據,如工傷證明、診斷書、工資單、勞動合同等。,以便在咨詢過程中提供必要的信息。同時,了解當地的相關法律法規和工傷賠償的標準也很重要。
以下情況不接受工傷:
1.工傷認定未提交充分資料,且在行政機關發出補正通知書後的規定時間內未補正的,工傷認定機關不予受理。
2、對於超過申請時限的工傷,除特殊原因外(具體為勞動關系確認、醫療期尚未結束等。),工傷認定機關可以駁回申請,不予受理。
3.工傷人員、其家屬或者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服的,可以在60日內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上壹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在90日內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