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人才1.4萬元以內;
2、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博士學位人員80萬元以內;
3、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壹級)人員在50萬元以內;
4、全日制碩士學位人員40萬元以內;
5、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在30萬元以內;
6、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或持有浙江省頒發的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二級)人員在20萬元以內。
人才引進是指當地單位因工作需要,從外省市招聘壹名至少有壹定從業年限,學歷高於當地人才引進最低要求的在職人員來本地就業。
人才補貼申請材料包括:
1,新引進人才補貼申請表;
2.畢業證書;
3、學歷認證報告、申請人戶口本;
4.申請人的身份證;申請人的金融社會保障卡;
5.1份申請人社保清單。
法律依據:
義務教育城市人才住房實施辦法
第五條
人才住住房有兩種方式:貨幣補貼和實物分配。貨幣補貼包括安置補貼、住房補貼和生活補貼。物理配置包括為人才提供租賃和銷售型住房,物理配置根據住房收集情況接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