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的條件是:1。根據各地購房政策的不同,當事人在當地購房時,需要有民政部門出具的結婚證,或婚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夫妻雙方如需買房,需攜帶本人證明及房屋買賣合同,* * *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會對相關證書和產權進行核查,符合上市條件的房源會被允許辦理登記;2.當事人在其他城市購房的,應當根據所在城市的不同要求辦理相關證件;3.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照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權限逐級上報審批,交易雙方方可辦理契證簽約手續。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應當與買受人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載明下列主要內容: (壹)當事人的名稱和住所;(2)商品房的基本情況;(三)商品房銷售方式;(四)商品房價格和總價的確定方式、付款方式和付款時間;(五)交貨條件和日期;(六)裝修、設備標準承諾;(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信、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交付承諾及相關權利和責任;(八)公共建築的所有權;(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十)辦理產權登記相關事宜;(十壹)爭議解決的方法;(十二)違約責任;(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