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內容
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事政策、科技知識等基礎知識和綜合寫作。為保證招聘人員的能力和素質,筆試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由招聘部門根據招聘崗位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筆試采取統壹考試、統壹標準、統壹閱卷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憑筆試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壹致)及疫情防控所需相關材料參加筆試。
采訪內容
根據筆試成績依次確定面試人選。職位需求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的比例為1:3(急需職位可低於1:3)。如果幾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最後壹名列為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有空缺的,取消招聘;未達到招聘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經審查不符合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筆試成績低於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納入面試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