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摘自《肇東市今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通知》:
2、壹費兩險。
參加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同時可享受城鎮居民大病補充保險的政策待遇。即個人自付2萬以上的範圍內的部分醫療費用,按政策分兩次報銷。具體處理如下:
(1)城鎮居民大病補充保險起付線標準暫定為2萬元。
(2)參保人員發生的住院費用和慢性病門診醫療費用按城鎮居民醫保政策報銷後,個人支付的屬於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範圍、醫療服務設施範圍和支付標準的醫療費用達到起付線後,大病補充保險再進行分段累加報銷。
個人自付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起付線以上,0至5萬元(含)部分報銷40%,5萬元至654.38+萬元(含)部分報銷50%,654.38+萬元至20萬元(含)部分報銷60%,20萬元以上部分報銷654.38+。
(三)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中斷期間,不享受大病補充保險待遇,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不計入當年個人自付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