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自考考生須在考前10天內登錄廣東自考管理系統打印準考證。2023年上半年廣東自考於4月15日至4月16日舉行。考生可從4月5日起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將包含考生參加各科目考試的座位信息。準考證打印在普通A4紙上。嚴禁偽造、塗改或擅自塗改。嚴禁在準考證正反面做任何標記。
廣大考生壹定要及時打印準考證,以免遺忘。準考證打印過程中如有問題,可咨詢當地自考辦公室。
考試結束後,考生不得丟棄準考證。因為準考證在後續的成績審核等事項中也會用到。
關於自學考試:
自考被稱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分為社會考生和應用考生。1981年,我國開始試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1988年,國務院頒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以行政法規的形式確定自學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自學考試制度是世界上最大的開放式高等教育制度,最能體現終身教育的理念和學習型社會的特征。以國家考試為主,以個人自學為主,有廣泛的社會教育資源參與助學活動。自學考試為人們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機會和制度保障,深受社會各界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