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是指有經營能力的公民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領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依法開展經營活動。
需要辦理的手續如下:
1,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外地人需暫住證及復印件)。
2、經營場所的房屋租賃合同或房產證及復印件。
3.兩張壹寸免冠彩色照片。
4、如果是國有和集體企業的下崗職工、貧困戶。還需要攜帶失業證、失業人員優待證、特困證及其復印件,以便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減免管理費的優惠政策。
5、從事食品、化妝品等特殊行業的,還需準備健康證明及復印件(涉及前置審批行業需提供審批意見)。帶上以上證件到當地工商所,向工作人員說明申請什麽樣的營業執照。核對相關文件後,工作人員會給表格填寫。
法律依據:
企業經營範圍登記管理規定
第五條
申請項目經營許可證,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經批準後,持批準文件和證件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審批機關對許可項目的經營期限有限制的,登記機關應當對經營期限進行登記,企業應當在審批機關批準的經營期限內從事經營。申請壹般經營項目的,申請人應當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及有關規定自主選擇壹個或者多個經營類別,並依法直接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