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這種情況對妳的拆遷補償沒有影響:
土地的權屬和內容應以登記機關的登記為準,而不是土地使用權證書,證書只起證明作用。我國《物權法》第16條明確規定:“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依據。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關管理。”第17條規定:“房地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房地產物權的證明。房地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房地產登記簿壹致;記載不壹致的,除非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否則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如果取得了合法的產權證,可以證明妳是房屋所屬土地的合法使用者。妳不能因為妳沒有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就否認妳對這裏的國有土地有使用權。
2、這種情況將是未來產權證的發展趨勢:
目前我國所有新建的房屋,包括城鎮的自建房和商品房,都只有壹個證,就是房產證,本質上是土地和房產的結合。持有房產證相當於拿到了房產證+土地證。所以,妳這種情況以後會是常見的正常現象,不用擔心。
祝妳好運!
房產中介阿斌為妳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