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的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所有權,應當由當事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租賃的方式約定。占用業主所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汽車的車位,歸業主所有。
有產權車位的業主有權自己塗鴉或者指使他人塗鴉。但不得有違反治安、環保、消防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並遵循公序良俗的審美。
法律依據
車位、車庫的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條* *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租賃等方式約定。占用業主所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汽車的車位,歸業主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條* * *車位、車庫的主要用途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