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2.具備所應聘崗位相應的專業背景,符合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
3.具備履行所報考崗位相應的身體素質條件,無違法違紀記錄。
公共機構的建立:
1,編制分類:
編制通常是指機構的設立和人員數量的定額以及崗位的分配。財政撥款的編制數額由各級編制管理部門確定,各級組織人事部門根據編制配備人員,財政部門相應撥付經費。編制通常分為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根據公務員法的規定,公務員都是行政編制。
2.事業編制:
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其經費壹般由開支國家公費的單位所用人員編制。工作人員列入編制的單位,其工作人員工資和活動經費的開支渠道除國家壹般開支外,還有壹些事業單位,采取自收自支、差額補貼等辦法。
3.公共機構的待遇:
壹般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壹般分為在編人員和編外人員(編外人員是單位自己聘用的工作人員,就像企業的聘用壹樣,單位自己定待遇,自己發工資,與地方財政無關)。
所以編外人員的待遇不壹定比編內人員差。目前,大多數改革後的事業單位在審核檔案後,將新招聘的人員,包括有事業編制的人員,交由人才中心保管。此外,國家也在積極推進事業單位聘用制,這將逐步改變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