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八條。法律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婦女和消費者的民事權利保護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保健法第二十六條國家發展殘疾人預防和康復事業,完善殘疾人預防和康復體系及其保障,采取措施為殘疾人提供基本康復服務。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優先安排殘疾兒童康復工作,並將康復與教育相結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保健與健康促進法》第七十六條國家制定和實施未成年人、婦女、老年人、殘疾人衛生工作規劃,加強重點人群衛生服務。國家促進長期護理保障,鼓勵發展長期護理保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十壹條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遊者在旅遊活動中,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享受便利和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