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資格審查條件
家庭名下無房且有貸款記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家庭成員離異或喪偶,無子女,有穩定的經濟來源和社保部門批準的貸款額度之和。* *住房補貼、住房轉讓、商品房的家庭成員,具有合法身份證明,外省市戶籍居民(含外地人),可在本市購買壹套保障性住房。
已擁有住房但想申請購買別墅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居民,還應提供上述三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1年以上的證明;家庭成員名下有房產的,暫不符合購房資格;未成年人名下有房產,不能單獨購買保障性住房;已購買住房的,應當出具同意保證書或者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