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租房和生活補貼的新引進人才須符合以下條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學歷以辦理引進手續時申報為準;有深圳戶籍;在深圳繳納了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關系仍在本市的;從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也不在租住公租房。
新調入的在職人才除符合上述要求外,還應符合以下年齡要求:本科生30周歲以下,碩士生35周歲以下,博士生40周歲以下。上述年齡條件是在轉入年份的1日判斷的。
擴展數據:
深圳市住房補貼規定:
1.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標準為:本科15000元/人,碩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補貼資金壹次性發放。
2、市財政部門負責審核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的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資金的預決算,提交市人大審議批準後,將資金指標下達市人才中心;每年9月30日前,根據上年支出規模提前通知各區專項轉移支付規模。
3、新引進人才應在進口審核文件簽發之日起壹年內,通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政府網站“新引進人才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申請補貼。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深圳市人保局-關於印發《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生活補貼實施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