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入縣級財政預算,保證正常推廣和及時足額發放。
近日,山西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印發《關於印發高校畢業生和村幹部工資福利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要求高校畢業生和村幹部的工資、津貼、補貼、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按當地全額事業單位在職管理政策執行,納入縣級財政預算,保障正常晉升和按時足額發放。
為緩解縣級財政支出壓力,保障大學生村幹部工資待遇落實,自2008年起,省財政通過轉移支付對每名大學生村幹部每年補助5000元,市財政對每名大學生村幹部每年補助2000元;不足部分由縣財政承擔。
《通知》強調,市縣財政部門要積極配合組織部門,認真研究,盡快落實地方財政負擔資金,確保資金足額到位。在聘用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過程中,不得新增農村債務,不得增加農民負擔。根據選調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的進度,及時撥付資金,不得拖延。各市縣財政、組織部門要高度重視選調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認真領會中央和省委有關文件精神,切實抓好各項工作落實。要嚴格跟蹤資金使用情況,確保專款專用,不得挪用;要不斷完善資金使用管理,及時跟蹤資金使用情況,及時解決問題,不斷改進工作方法,為大學生村官在農村建功立業提供良好的財政資金和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