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然會影響,尤其是企業中的女性。
延長產假是好事,但如果不能解決職場雇主的歧視,這種休假會加速女性從職場被迫回歸家庭。
大企業還好,中小企業已經很難經營了,被這樣折騰就更難了。
如果企業沒有因為員工生育而嚴重影響經營,增加成本,那麽企業就有可能平等公正地對待男女應聘者,不會歧視育齡女員工。
如果企業負擔過重,必然會從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去追求,避免女員工產假長對自身成本的影響,最大的可能就是減少女性的招聘。因此,婦女參與社會工作的機會更加有限。
如果妳是企業,妳新招聘的女員工入職不久就有寶寶了;妳的資深女員工業務熟練卻去生孩子了;負責妳部門的女人在項目完成前突然生了個孩子...
產假持續幾個月。
妳生氣了嗎?妳覺得無聊嗎?如果再遇到壹個女生來應聘,妳會喜歡嗎?妳會要求他們把生育計劃寫進合同嗎?是不是覺得招男的比較好!
關鍵是,生孩子顯然是男女雙方的事,夫妻雙方都要承擔同樣的義務,女性對懷孕和生育負責,男性在其他方面要分擔更多。
我認為產假不應該太長,不僅對婦女,對丈夫和孩子的父親也是如此,應該和婦女的產假壹樣長。
產假不應該是女性專屬的詞,它也屬於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