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變動成本和固定成本的概念,變動成本的計算公式為:
變動成本=外購原材料成本+外購燃料和動力成本+利息費用。
固定成本=工資福利費+折舊費+促銷費+修理費+其他費用
總成本=營業成本+固定資產折舊費用+維護費用+攤銷費用+利息
通常,項目運營成本的計算公式為:
營業成本=總成本-折舊費用-攤銷費用-利息費用。
在上述公式中,由於投資(包括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在項目計算期內發生時作為壹次性支出計入現金流出,為避免重復計算,不能通過折舊和攤銷計入現金流出。因此,折舊和攤銷費用不能再作為經常性費用計入營業成本的計算,必須從總成本中扣除。同樣,在估算礦山項目的運營成本時,應扣除礦山的“維護費”。另外,在計算投資總額現金流量時,是以投資總額為基礎,利息費用不作為現金流出,而在計算自有資金現金流量時,利息費用已經單獨列示。因此,利息費用不包括在營業成本的估算中,應從總成本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