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對人員有什麽具體要求?
1,要根據實際情況準確把握科技人員和R&D人員的比例要求。根據上述數據要求,從政策上看,科技人員與R&D人員的比例是具有包容性的,很多專家也是這樣認為的。然而,在實際評審中,專家們的觀點並不完全壹致。有人認為不是包含關系,即科技人員和R&D人員應各占當年職工人數的30%和10%。
2、企業人員配置要科學合理。企業在人員的配置和分工上,要做到學歷、職位、工作時間等信息的完美契合。規定“科研人員需在公司工作183天以上”的,申請人應提供這些人員的相關任職證明,如勞動合同、考勤記錄等。
3、科技、R&D人員的資格界定,企業應有明確的業績記錄。如個人所得稅申報明細、工資單、人力資源部備案記錄等。
4、科技、R&D人員,必須在財務系統中有個人所得稅申報記錄。在實際審查中,審查員可以進入稅務系統或通過會計憑證進行現場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