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船員註冊,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a)至少65-438+08歲(船舶上的實習生和見習員為65-438+06歲),但不超過60歲;
(二)符合船員的健康要求;
(三)接受船員基本安全培訓,並經海事管理機構考核合格。
申請註冊為國際航行船舶船員的,還應當通過船員專業外語考試。
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員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持有國際航行船舶船員適任證書或者有明確的船員出境任務;
(三)沒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出境的。
擴展數據
船員在船上工作期間的職責如下:
(壹)攜帶本條例規定的有效證件;
(二)掌握船舶的適航性和航線的航行保障,以及有關航區天氣、海況的必要信息;
(三)遵守船舶管理制度和值班規定,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船舶汙染操作規程操縱、控制和管理船舶,如實填寫船舶有關法律文書,不得隱匿、篡改或者銷毀船舶有關法律證書和文書;
(四)參加船舶應急培訓和演練,按照船舶應急部署要求落實各項應急防範措施;
(五)遵守船舶報告制度,及時報告險情、事故、保安事件或影響航行安全的情況;
(六)在不嚴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況下,盡力救助遇險人員;
(七)不得利用船舶私自載客、載貨,不得攜帶違禁物品。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