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相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醫保報銷的條件是什麽?
1.在定點機構的醫療行為要獲得醫保報銷,首先,參保人需要在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和藥店看病或買藥,才能獲得報銷,否則不能報銷;
2.屬於社保目錄的,需要有社保目錄內的診療項目或購買的藥品才能報銷,否則不能報銷;
3.達到免賠額標準,需要醫保報銷。壹是參保人發生的醫療費用達到社保規定的起付線,超過起付線的部分只能在限額內報銷,統壹比例由基本醫療統籌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