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寫數字是中國特有的數字書寫方式。用與數字發音相同的漢字來代替數字,以防止數字被篡改。據考證,大寫的數字最早是武則天發明的,後經朱元璋改良,壹直沿用至今。
中國的大寫數字要用正楷或行書填寫,如壹(壹)、二(二)、三、四(四)、五(五)、六(六)、七、八、九、十、百、千、萬、億、元、角、分、零。
不得用壹、二(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念、發、或另壹個(或0)填寫,不得自創簡化字。如果用繁體字書寫數字,如二、六、壹億、壹萬、圓等,也應接受。
擴展數據:
“壹、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是代表數字的專職漢字,壹般稱為小寫數字。小寫數字比較簡單,容易塗改,所以單據和商業票據中要用大寫數字“壹、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
“小寫”指數字,“大寫”僅指記賬中的數字。兩者使用場景不同,但不是簡體和繁體的關系。書法作品不記賬,隨意用“大寫”沒有意義。“大寫的數字”本來有自己的意思,後來用來表示數字。它們的壹些原始含義仍在使用,而另壹些已經消失。我們來看看“大寫”數字的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