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企業管理咨詢、投資咨詢、商務信息咨詢、會展服務、會議服務、營銷策劃、技術開發、計算機網絡領域的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辦公用品、電子產品、遊戲卡、紙制品批發零售;電子商務(無增值電信或金融服務)。
3.企業管理、經濟信息、人才交流咨詢等領域的四項技術服務;企業形象策劃、市場調研、商貿服務、展覽及會議服務。
4、企業管理咨詢、市場調研、企業形象策劃、投資咨詢、會展服務、商務咨詢(以上咨詢除經紀)。(涉及行政許可的,憑許可證經營);等壹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二條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變更經營範圍,但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經營範圍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