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的經營範圍由章程規定,不得超出章程規定的經營範圍申請登記;
2.企業的經營範圍必須依法登記,即企業的經營範圍以登記機關核準的為準。企業應當在登記主管機關核準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3.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的企業經營範圍內的項目,在登記前必須依法經過批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二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變更經營範圍,但應當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