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結構
辦公室。負責有關政府事務和局機關事務的綜合協調。負責局機關重要會議的組織、文秘、政務公開、督查、信息、宣傳、檔案、保密、後勤管理、資產管理和車輛管理等工作。負責協調全區教育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協調辦理NPC代表議案和建議、CPPCC提案、教育系統普法和扶貧工作。負責免費醫療和保健制度。
規劃和建築科。負責管理和編制教育基建投資計劃和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規劃和指導各類學校的布局規劃和布局調整。承擔或配合教育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學校教育教學設施和設備的配置。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教育設施的規劃、建設、移交、接收和使用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校舍維修改造和學校安全監管工作。規劃、協調、推進教育信息化。
規劃和財務科。負責編制匯總區教育系統各部門的預決算,檢查監督資金計劃的執行情況。負責全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負責本級財政支出的審核和記賬。負責局機關政府采購工作,並負責對區教育系統政府采購的監督。指導教育收費工作。負責教育經費、教育學開端等數據的統計和分析。負責區教育系統國有資產占有和使用的管理和監督。協助征收住宅區配套教育設施的國有資產占用費。負責大學生助學貸款工作。指導學校後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