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化與景觀工程
1.原有的綠地和樹木應當保護和利用,不得隨意砍伐建設用地內的古樹、名木和成熟樹木。對建設用地內現有的古樹名木和用材林采取就地保護措施;不能就地保存的樹木,通過異地種植來保護。
2.應選擇適應當地氣候和土壤條件的植物。
3、應合理搭配樹種。樹木數量≥3棵/100m2綠地,立體或多層種植群落占綠地面積≥20%。風景園林用地面積大於1公頃時,木本植物有40余種。
4、鼓勵采用屋頂綠化和立體綠化。
5、鼓勵不同類型的硬質路面提供綠蔭。
6.通過比較不同綠化方式的二氧化碳固定量,鼓勵優化實施。
7.鼓勵使用人工濕地取代“硬”水景(如用混凝土等不透水材料鋪設的水池、運河和噴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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