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記對象範圍:2023年入學信息登記對象為2019年9月1至2020年8月31出生的本市常住人口適齡兒童的監護人。報名入托、由中班轉入大班的幼兒園監護人不屬於本次統壹登記入學信息的對象。
2、報名對象及子女條件。子女及監護人須根據自身情況持有以下證件之壹:本市戶籍:居民身份證;非本地戶籍: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居住登記證、港澳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省居民居住證;外國:護照。
3.報名時間及方式:2023年4月20日至4月27日,適齡兒童的監護人通過上海市“壹網通辦”網站或“隨申辦”移動終端進行兒童信息登記,領取《上海市適齡兒童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及登記號。《登記表》和登記號作為幼兒入園驗證的證明。
4.信息登記的確認和修改:適齡兒童的監護人錄入或確認由市電子證照數據庫提供的監護人和兒童的姓名、身份證號、住所等相關信息。如發現“上海市適齡兒童入學信息登記系統”中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監護人可根據所持證件信息在系統中進行修改。
5.對於已取得入園所需各類證件,但在“上海市適齡兒童入園信息登記系統”中未顯示信息的兒童,監護人可根據所持證件信息進行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