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教育部發布的《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第六條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初試和復試都是考研的重要組成部分。初試由國家組織,復試由招生單位自行組織。
初試方式分為全國統考(含聯考)、單獨考試和推薦免試。
全國統壹考試的部分或全部考試科目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提出,其他考試科目由招生單位自行提出。
單獨考試由具有單獨考試資格的招生單位進行,考生應符合特定的報名條件。考試科目由招生單位自主提出或選用全國統壹生活試題。
推薦免試是指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對部分高校按規定推薦的優秀本科畢業生和其他符合有關規定的考生,經確認免於初審,由招生單位直接復試的選拔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