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服務中心是市政府政務大廳的管理機構。是市政府辦公廳直屬事業單位,編制15人。它有四個部門:辦公室、綜合部、監察部和後勤部。其主要職能是對駐廳單位進行管理、監督、協調和服務。
市紀委、監察局監察室是市政府政務大廳的監察機構,主要職能是負責日常監督管理和受理舉報投訴。
市政府直屬44個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組成的6個服務大廳和5個專業分大廳,是市政府政務大廳的業務機構。6個服務大廳集中在市政務大廳,分別是工商登記大廳、行政服務大廳、運管許可大廳、質監代碼許可大廳、建設工程許可大廳、國土資源許可大廳。5個專業分廳設在市政務大廳外的相關部門,分別是公安辦證分廳、機動車駕駛員服務分廳、國稅分廳、地稅分廳、房地產權交易分廳。業務層以“壹次受理、限時辦理、集中收費、統壹送達”的運行機制,共辦理行政許可事項402項,其中許可事項352項,非行政許可事項50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