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註冊資本不低於50萬元;
2、申請設立勞務派遣組織的報告;
3、設立勞務派遣組織的可行性報告和實施方案;
4.勞務派遣組織的章程和相關規章制度;
5.辦公場所證明復印件;
6.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書和身份證復印件;
7.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勞務資格證經營範圍為勞務派遣、勞務服務、勞務分包、企業形象策劃服務、人才招聘、派遣各類勞務人員出國、人才租賃、對外勞務合作、人才資源開發與管理咨詢、勞務派遣服務、人才職業咨詢指導、人才推薦、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儲存和發布、勞動保障咨詢服務、勞動保障代理服務、職業中介服務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七條。
設立勞務派遣單位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註冊資本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
(二)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設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從事勞務派遣業務,應當依法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許可;經批準的,應當依法辦理相應的公司登記。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勞務派遣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