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買方可以與賣方協商退還定金。
2.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如果開發商不退還定金,那麽購房者首先要準備好相應的證據材料,比如定金的支付憑證、認購協議等。,然後買家可以直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購房者是消費者。當開發商侵犯消費者權益時,購房者可以向消費者協會反映情況。
3、行政部門投訴或新聞媒體曝光。
此外,購房者還可以向行政部門投訴,也可以向新聞媒體曝光投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出賣人接受買受人定金作為認購、訂購、預約方式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擔保的,因壹方當事人的原因不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依照《定金法》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法簽訂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給買受人。
第十九條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壹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致使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另壹方可以請求解除合同並賠償損失。
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致使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無法訂立,致使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給買受人。
參考以上內容:市場監督管理——關於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的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