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選擇經營範圍的方式如下:1。申請人應當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選擇壹個或多個子類、中型類或大型類,獨立申請經營範圍登記。對於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不規範的新興行業或具體業務項目,可以參考政策文件、行業習慣或專業文件進行申請。2.企業的經營範圍應當包括或者體現企業名稱中的行業或者業務特點。對於跨行業經營的企業,其經營範圍中第壹個經營項目所屬的行業為企業所屬行業。3.企業的經營範圍應當與企業章程或者合夥協議相壹致。經營範圍發生變化的,企業應當修改章程或者合夥協議,並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二條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變更經營範圍,但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公司經營範圍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