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宣傳和就業
(壹)對考試、體檢合格的人員,經自治區公路發展中心領導小組同意,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西人才網、廣西人事考試網、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廣西壯族自治區公路發展中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二)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報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審核,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自治區黨委辦理編制手續後,方可辦理聘用、工資等相關手續。
(三)公示期間有群眾舉報不符合聘用條件,經調查屬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4)擬聘用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正式錄用,享受本崗位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五)對艱苦邊遠地區的部分崗位,在聘用合同中約定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明確違約責任及相關要求。在此期間,不得轉崗或辭職。
原標題:廣西壯族自治區公路發展中心2019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zwgk/zfxgk/rsxx/klzp/201912/t 20191205 _ 2072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