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固定資產除外)支付的運輸費用和允許抵扣的運費結算憑證(普通發票)是指國有鐵路、民航、公路、水運單位開具的發票,以及套印全國統壹發票監制章的從事貨物運輸的非國有運輸單位開具的發票。允許扣除的運費金額是指運輸單位開具的發票上註明的運費和建設基金,不包括隨運費支付的手續費、保險費和其他雜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國稅函發(1995)288號文件]
允許計算進項稅抵扣的貨運發票類型。根據規定,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購進和銷售貨物(固定資產除外)支付的運輸費用和允許抵扣的運費結算憑證(普通發票),是指國有鐵路、民航、公路、水運單位開具的貨運票證,以及非國有運輸單位從事貨物運輸開具的套印全國統壹發票監制章的貨運票證。允許計算進項稅抵扣的運費發票種類不包括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取得的運費定額發票。對於允許計算進項稅抵扣的貨運發票,發貨人、收貨人、啟運地、到達地、運輸方式、貨物名稱、貨物數量、運輸單價、運費金額等項目必須完整並等於購貨發票所列相關項目,否則不予抵扣。[國稅發(1995)192號文件]
允許抵扣的運費票嚴格按照國發(1995)288號和國稅發(1995)192號通知規定的種類執行。非運輸單位和部門開具的貨運發票和鐵路運輸部門自行開具的貨運收據不得作為抵扣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