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申請人提交《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在填表時自動獲取並打印二代身份證照片的,可免填填表照片;
2.受理:對符合申請條件、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予以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受理申請回執;
3、審批,申請材料符合要求的,作出準予簽發普通護照的決定,並將相關資料推送給發證部門;
4.制作證書,制作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
擴展數據:
16周歲以下的申請人,未辦理居民身份證的,需提交戶口簿;申請應當有監護人陪同,提交出生證明、戶口簿、監護關系公證書、監護人身份證等能夠直接反映監護關系的監護材料;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員應當提交本人身份證和監護人委托書。
金華地區和浙江省內年滿16周歲的居民,只需攜帶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即可辦理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和往來臺灣通行證。
浙江政務服務網-普通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