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白壹個問題,任何人都不能參與民間借貸的行為,尤其是金融行業的高管。在網上,其實我們可以看到很多金融行業的高管,有時候也會參與民間借貸,但是壹旦被發現,就會永遠離開自己的行業,終身不會受雇於某個金融機構行業。比如,之前有壹些金融行業的高管參與了民間借貸,最後的處罰是終身取消金融行業高級管理人員資格,直接終身禁止從事相應的工作行業。
其實我們要知道,任何壹個金融行業的高管,壹旦參與了民間借貸的行為,以後就不能在中國任何壹個金融行業工作了。也就是說,金融行業的高管壹旦參與到民間借貸的過程中,他們未來的職業生涯就徹底毀了,以後沒有辦法從事相應的銀行工作或者進入這個行業。如果他們想參與金融行業的創業過程,就會被整個行業直接否定。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清楚的知道,實際上我國銀行的相關工作人員是沒有能力參與到民間借貸這樣的情況中的。如果被發現,很可能會導致他們前途的毀滅,會讓他們後悔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