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軍人事務部會同19軍地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軍人家屬、退役士兵等優撫對象優待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對退役士兵和“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發放優待證。
文件下發後,該部深入軍地各部門調研走訪,統籌研究,科學設計優待證發放、使用和服務,確保實現“彰顯榮譽、落實待遇”等核心功能。目前,優惠卡發放工作正在按計劃推進。
我國啟動了四證換發工作:殘疾軍人證、殘疾人民警察證、殘疾預備役民兵民工證、因公傷殘人員證。殘疾軍人憑《殘疾軍人證》可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有軌電車和軌道車輛,乘坐火車、輪船、長途汽車、民航航班等享受正常票價減半的優惠服務。殘疾人民警察憑殘疾人人民警察證享受殘疾軍人同等優惠待遇。
這次主要是考慮到相關的撫恤優待職能從民政部門調整到了退伍軍人事務部,證件可以及時換發,可以更好更精準地服務殘疾軍人等對象。與此同時,印刷防偽技術近年來也取得了很大的進步。及時換發證件,加強防偽技術,提高證件質量,可以更好地保障優待的實施和相關對象合法權益的維護。新版證書由退伍軍人事務部統壹印制,采用更加環保的紙張,使用多種防偽技術,並植入高頻芯片寫入殘疾人基本信息,整體提升了證書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