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固體研究所
(壹)申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綜合經營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3名以上具有環境工程或相關專業中級職稱和3年以上固體廢物汙染治理經驗的技術人員。
2.有符合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規定的危險貨物運輸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
3、符合國家或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和安全要求的包裝工具、中轉和臨時儲存設施、設備以及經驗收合格的儲存設施和設備。
4.有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和安全要求的處置設施、設備和配套的汙染防治設施。
5.有適合所經營的危險廢物類型的處置技術和工藝。
6、有保證危險廢物管理安全的規章制度、汙染防治措施和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7.采用填埋方式處置危險廢物的,應當依法取得填埋場的土地使用權。
(二)申請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防雨、防滲運輸工具;
2、符合國家或地方環保標準和安全要求的包裝工具、中轉和臨時儲存設施和設備;
3、有保證危險廢物管理安全的規章制度、汙染防治措施和事故應急救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