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事情是這樣的,浙江的小楊小姐去壹家機構培訓化妝,總花費近4萬元。在此之前,培訓機構的老師偶爾會推薦化妝助理這個工作。小楊接了壹兩次單,6月份,老師給她發來招聘信息,說是去陜西漢中給劇組做化妝助理。
經與機組人員溝通,6月15日,小楊從浙江杭州乘車前往陜西漢中。機組人員派人去火車站接她。她不太清楚自己到了漢中的什麽地方。到達地點後,她開始搜查小楊,並沒收了她的手機和個人物品。在這期間,她不確定。
只有父母或者男朋友打電話的時候,對方才會讓小楊接電話,但是他們也控制小楊的言論。他們只能說他們說的,否則他們會威脅要對她做些什麽。之後的所謂劇組,都不做化妝工作。他們所做的只是讓她看到壹些洗腦的東西。小楊懷疑自己被騙進了傳銷組織。
壹開始父母和男朋友都沒註意到,以為只是正常去外地上班,讓小楊發個位置。也是這個地點變得可疑。小楊遲遲不發位置,他父母發消息說要報警,對方放了小楊,6月19順利返回。
現在小楊又來找媒體曝光這件事。1是希望大家在外省工作要註意,不要未經核實就通過。2是希望培訓機構可以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