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長向海港區教育局基礎教育處申請;
2.申請經海港區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審核通過後,向原校申請,領表,填表,輪校加意見,填寫轉學證明壹式三份。
3.家長持《海港區教育局基礎教育處批準轉學證明及相關證明》與白塔小學聯系,白塔小學會加意見確定是否同意轉學。
4.家長和學生應在白塔小學聯系並登記註冊事宜。同時,白塔小學將《同意轉學的轉學書》送海港區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審批。
5.將審核通過的《轉學報告》送至白塔小學所在中心學校存檔。
6?將“轉學證明回執”送“轉學學校”存檔。
地址:相關學校及相關學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辦理電話:聯系相關學校查詢或咨詢各區(市)縣教育局。
展開:
轉學是指學生因家庭住址變動、戶籍變更,或者有其他特殊困難,需要轉學到其他學校接受義務教育的行為。
處理轉移要求:
學生轉學堅持戶籍與實際居住地壹致,按照“小學相對就近、初中相對集中”的原則,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按學位統籌安排。非研究生最遲應在每學期第壹周前被錄取。休學和處分期間,學生不得轉學。公辦中小學六年級、九年級第二學期原則上不申請轉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