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 10.08首次正式提出“珠三角”概念,廣東省委在七屆三中全會上提出建設珠三角,建立珠三角經濟區。“珠三角”最初由廣州、深圳、佛山、珠海、東莞、中山、江門7個城市(不含港澳兩個特區)組成。後來,“珠三角”的範圍調整擴大到由廣州、深圳、佛山、珠海、東莞、中山、惠州、江門、肇慶九個珠江沿岸城市組成的區域,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珠三角”或“珠三角經濟區”。“小珠三角”面積24437平方公裏,不到廣東省陸地面積的14%,人口4283萬,占廣東省人口的61%。2008年,“小珠三角”GDP總量達到29745.58億元(4342.84億美元),占全國的654.38+00%。2009年6月8日65438國務院印發《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根據綱要,到2012年,由廣州、深圳、佛山、珠海、東莞、中山、惠州、江門、肇慶9個城市組成的珠三角地區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人均GDP達到8萬元。到2020年,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人均國內生產總值達到135000元。
廣東省東翼是指汕頭、潮州、揭陽、汕尾四個地級市,位於廣東省東部沿海,是廣東省的“東大門”。土地面積為15675.6平方公裏。
粵西翼是指湛江、茂名、陽江。
廣東省的五個山區城市是指韶關、梅州、清遠、河源、雲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