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已在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落實相應學費和生源地助學貸款補償。
試用期工資定為1到2級。
對到艱苦邊遠地區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就業的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工資可直接按照試用期滿後的工資確定,試用期後工資水平定為1比2;如果在事業單位工作,可以提前轉正定級。當妳成為正式員工進行定級時,薪級定為1比2。
成為個體經營者
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可按照規定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從事微利項目的,可享受財政貼息支持,貸款額度不超過65438+萬元。對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提高貸款額度。
創業培訓補貼
對畢業年度內參加創業培訓的高校畢業生,根據其創業培訓或就業創業資格證書,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
壹站式創新服務
要根據高校畢業生的特點和需求,組織開展政策咨詢、信息服務、項目開發、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壹站式”創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