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法律上,裝修公司只是行為責任,但民事責任是業主的。因為業主和裝修公司在價格上是業主雇傭的,主要責任是業主,所以在訴訟中業主是第壹責任人。
2.業主可以在第壹次訴訟後起訴裝修公司失職。
第二,根據樓上樓主的說法,我覺得有些地方是對的。
1.傾斜的地磚本身就不安全,已經失去了與墻面的必要連接。全部更換是可以的,但是如果磚本身沒有問題,重新修補也是可以的。沒有問題,只要把它們恢復成原來的樣子。因為更換壹個零件顏色會有差異,可以和上面的車主談談,取得諒解。
2.無論是人造大理石還是天然大理石,鋪設前後都要打蠟,所以不存在滲水問題。如果滲的話是可以修復的,因為更換的時候不會出現同樣的顏色,所以這壹點可以協商。
3.吊櫃只能更換,沒有辦法。
4.建議業主賠償誤工費,後期從裝修公司扣,因為他們對事故有責任。
再次,建議在沒有裝修公司的情況下,與樓下業主溝通。人有點生氣可以理解,但是鄰居之間沒有解決不了的事情。
第四,目前好的裝修公司都是壹個叫善後公關的部分,就是解決這些問題。
第五,和業主協商。從樓下業主要求的賠償來看,我覺得樓下業主也不是無理取鬧,應該可以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