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機動車產權登記證(以下簡稱登記證)目前很多在用車輛都沒有辦理機動車產權登記證(以下簡稱登記證),因此無法在交易時辦理過戶。所以賣車前壹定要辦理《登記證》。辦理方式:到“行駛證”所屬的車管所分支機構,帶上車主身份證原件,本人需要親自到場。“公戶車輛”應攜帶法人代碼證書和公章。相關費用:推廣費和制作費共58元。壹般要求在總公司交50元。8個工作日後即可拿到機動車產權登記證。《機動車登記辦法》第十條機動車未取得機動車號牌、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機動車登記申請表,持下列材料向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地車管所申請登記,並交驗車輛: (二)申請登記的車輛標準照片;(三)機動車原產地證明,但海關監管車輛除外;(4)國產機動車輛的出廠合格證;進口機動車的進口證明;(5)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法律客觀性:
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二手車交易完成後,賣方應當及時將車輛、號牌以及車輛的合法證明和憑證交付給買方。車輛的合法證明和憑證主要包括:(1)機動車登記證書;(二)機動車駕駛證;(三)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誌;(4)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五)養路費繳納憑證;(六)車船使用稅完稅憑證;(7)車輛保險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