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行政區劃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自2019起,江岸、江漢、硚口、漢陽、武昌、青山(含武漢化工區)、洪山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所轄區域,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但是,在江漢海灘宋家山南路的新李家窯煙花服務中心和羅瑜路的藍湖煙花放映服務中心可以燃放煙花。煙花爆竹屬於易燃易爆危險品。非法儲存、銷售、運輸、燃放煙花爆竹屬於違法行為。燃放假冒偽劣煙花爆竹容易發生安全事故,會對人身安全和財產造成危害。
燃放煙花爆竹的註意事項
1、燃放煙花爆竹應正確燃放,嚴禁在繁華街道、影劇院等公共場所、森林、電力設施和靠近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燃放煙花爆竹。
2、噴霧類、小型煙花類、組合類煙花,要平放在地面上放穩,在燃放中不能出現倒筒現象,點燃後要立即引離。
3.鞭炮應該掛在房子的外部空間燃放。點燃後,鞭炮不要放在手中。雙響炮要豎在地上,不能橫放。煙花應從特許公司或有銷售許可證的零售店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