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中介費是指具有代理服務資質的中介機構在購房、租房等提供服務過程中收取的合理費用。那麽租賃中介費由誰來承擔呢?中介費壹般按照交易時間節點分兩種方式收取:壹次性收取或分段收取。在房屋交易中,中介費壹般由買賣雙方承擔,當然也是由賣方全額承擔。代理費由誰承擔沒有嚴格限制,只要各方達成壹致即可。中介費如下(以房產銷售為例):1。房地產咨詢費:根據服務形式分為口頭咨詢費和書面咨詢費。具體標準根據專業水平和工作量確定。2.價格評估費:以房地產為主的房地產價格評估費,按房地產總價逐級收取。3.房地產經紀費:房屋買賣中介收取的費用為交易總價的0.5%-2.5%。實行獨家代理的,收費標準可適當提高,但不得超過成交價的3%。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壹條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為訂立合同提供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條居間人應當如實向委托人報告與訂立合同有關的事項。
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